我现向魅力广安平台反映武胜县人民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局在一起故意伤害致残案中的乱作为问题。 一、案件基本情况 1994年3月25日,我婆婆(精神二级残疾人)被邻居夫妇拳打脚踢、刀背殴打致重伤。南充精神卫生中心鉴定为“颅脑外伤所致精神病(直接由外伤所致)”。我婆婆至今持有精神二级残疾人证。 【查看全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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