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因:在本小区游乐园,我方4岁幼童被一名7岁孩童主动推倒、殴打欺负。我作为家长上前紧急制止冲突,情急之下顺手轻拍了对方孩子一下。事后对方孩子伤情鉴定仅为轻微伤,完全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,本应按普通治安纠纷处理。
对方家长拒不调解,坚持走法律程序,我全程配合公安机关调查。但枣山派出所民警办案明显程序越级、定性过重、过度执法:
1. 本是普通治安轻微伤纠纷,却擅自对我启动刑事调查流程,违规采集指纹录入刑事涉案档案,随意拔高案件定性。
2. 我只是普通公民配合接受询问,无任何逃跑、行凶、自伤、滋事等危险行为,并非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。
3. 民警违规把我带入审讯室采取强制约束措施,以对待刑事在押人员的方式审讯问话,长时间封闭式问话,严重违反治安案件办案规范。
4. 治安案件依法应在办案区询问室进行询问,严禁使用审讯室、强制戒具和刑事审讯规格对待普通治安违法嫌疑人,派出所此举属于滥用职权、违规使用警械、程序严重违法、过度执法、办案偏袒,请求上级督察、纪检、政法部门介入调查,纠正违规办案行为,撤销违规录入的刑事指纹档案,依规追责办案民警,维护我的合法权益。
2026-05-07 09:35:29